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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车缴费须知

2015年01月15日 来源:深圳市道路交通事务管理中心


《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已于201451日施行。深圳市原特区内从20151 1 开始正式实施路边临时停车收费。提示如下:


一、停车收费标准


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


时 段

收费标准(元/半小时)

一类区域

二类区域

三类区域

首半小时

首半小时后

首半小时

首半小时后

首半小时

首半小时后

工作日

白天

(7:3021:00)

5

10

3

6

2

4

非工作日

2

4

1.5

2.5

1

1.5

晚上 (21:00次日7:30)

免费


各类泊位每天最长收费时间为13.5小时,最高收费为265元。


二、停车缴费操作


1.泊位停车采用预缴费方式。请停车后完成缴费操作方可离开。


2.请使用手机下载“宜停车”APP、拨打客服电话96001或通过支付宝钱包、微信方式进行注册、充值、停车缴费。


3.车辆驶入泊位的首5分钟为免费操作时限。5分钟内未完成缴费操作的,将无法继续缴费操作。请先驶离泊位,再驶入并重新进行缴费操作。


4.缴费预购买停车时间到期前,请及时续费或将车辆驶离泊位。


三、违法停车种类

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《管理办法》规定了以下6种违反道路停车管理的违法行为:


1.在允许停放时段以外停放的;


2.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的;


3.超过缴费确定的停放时间停放且未按规定补缴停车费用的;


4.未按照停车位标线、停车类型停放的;


5.在道路停车位内未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的;


6.在泊位外路段违反道路停车管理的行为。


四、违停处罚规定


1.在泊位内超时停车的,要在车辆驶离停车位后次日24时前补缴2倍停车费,否则视为违法停车;


2.未启动缴费程序,或超时停车未在规定时间补缴停车费的,除须补缴停车费外,还要接受交警处罚,并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;


3.每宗违法停车处罚标准为500元。


五、停车时段说明


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分三类:全天泊位、高峰期泊位和夜间泊位。

  
 









       

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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