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信息公开

机构名称机构职能
综合管理部

(一)组织统筹中心的制度建设、培训及维稳工作。

(二)承担中心文秘、会务、督办、保密、档案、文件收发、信访、协调联络、党务、纪检、人事、外事、劳资、福利、保险、离退休老干部、人员考核、工青妇、计划生育及组织文化建设等工作。

(三)承担中心机关的物业管理、低值易耗品采购及固定资产实物管理,并统筹、指导、监督辖区组相关工作。

(四)承担非业务类接待工作;承担部门相关业务培训并协助其它部门开展业务培训;负责中心OA系统的管理;负责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。

计划财务部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财政、税收、会计管理、审计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和标准,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。

(二)组织编制财务规划、年度部门预算、专项资金年度收支计划,政府采购计划并组织执行;组织开展中心内部审计工作。

(三)负责中心道路停车收费的清分结算工作。

(四)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、决算、资产管理、资金管理、财务档案管理、财务用章及票据管理工作,并统筹、监督、指导辖区组的资金管理、资产管理、票据管理工作。

(五)参与拟订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。

规划技术部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道路停车规划、设计、发展计划、智能技术以及道路停车建设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、规范和标准,建立道路停车规划、技术、建设的有关制度。

(二)组织拟订中心业务规划及实施计划,提出区域内道路交通管理事务改进及优化方案。

(三)负责道路交通管理事务的技术规划、技术规范的制定及技术引进与升级;承担中心道路停车项目的前期立项、招标采购及建设监管工作;承担中心系统运营平台、OA系统、中心门户网站等智能系统硬件设备及基础设施的养护和监管工作;负责技术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。

(四)参与制定道路交通管理事务发展战略和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。

运营监管部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道路停车运营监管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、规范和标准,建立中心道路停车运营监管有关制度。

(二)组织统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。

(三)承担总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,组织24小时运行值班工作;整理提供信息平台数据,分析核对运营数据、跟进处理异常情况并提交分析报告;承担辖区停车管理业务的指导、监管、考核、内部督查;负责中心运营任务计划的制定及辖区组任务分解工作;负责电话投诉事项的受理及分办工作;负责行业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测、预警及信息整合与处置工作。

公共服务部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道路停车投诉、免费停车审批、招商合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、规范和标准,建立公共服务的有关制度。

(二)承担中心对外新闻报导、媒体沟通、业务宣传、形象推广等工作;负责公众来访与咨询、中心门户网站的管理及信息发布。

(三)承担中心的法务工作,负责免费停车等特殊权限申请的办理;负责审核辖区组的投诉处理及行政复议取证证据;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拟订工作。

(四)承担中心业务类接待与洽谈工作。

辖区管理部

(一)承担分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所辖区域的现场巡查并及时处理异常停车;负责发现、报告、处置辖区内突发事件;负责辖区内设备的简单维护与保养;负责辖区组业务范围内的收费差异取证及结果上报工作;承担客户投诉的受理及异常停车处理表单的提供等公共服务工作。

(二)承担辖区内大型公共停车场的定期巡查、监管工作。

(三)协助交警部门开展道路停车执法工作。